如果企业采购而取得的一些增值税,是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的。但是增值税管理非常严格,企业要抵扣,必须符合很多的条件,这些条件当中如果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就会导致不得抵扣的结果。如果不得抵扣,企业却抵扣了,税务局稽查的时候发现了这个情况,就会要求企业转出进项税,并且对其进行处罚。所以企业必须对这个问题有所了解,主要有以下五点:
1.采购的企业必须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必须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
3.业务必须真实发生;
4.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和申报抵扣;
5.必须依法正确、合理地计算抵扣金额。
那对于这些条件怎么来理解呢?
1.采购的企业必须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个很容易理解,税务局会给企业出具一个一般纳税人的证明书,或者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一般纳税人的专用章。
2.必须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那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如何理解?
“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这一点还包括其他内容,“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文规定,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在形式上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2.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2.3发票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3.业务必须真实发生
以开具加油发票为例,有的个人从加油站这边采购了5000元的油料,没有索取发票。有企业就要求能不能把这个发票开给企业?如果石油公司将5000元的发票开具给了企业,这就是业务不真实。作为企业是不能够用于抵扣的,尽管加油这个业务发生了,但是将油料加给企业的业务是没有发生的,这就属于业务没有真实发生,导致了不能抵扣的结果。
4.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和申报抵扣;
那么“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和申报抵扣”怎么来理解呢?发票自开具之日起180天之内,必须进行认证,逾期认证就无法进行抵扣,进项税转入成本。例如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是100元,增值税是17元,价税合计117元,客户收到发票后开具发票之后的180天之内去进行认证。如果没有认证,尽管这张发票本身是真实合法的,也不能用于增值税的抵扣,企业所得税原来进入成本是100元,但是由于增值税不能抵扣,增值税进入成本,企业所得税变为117元,这就是逾期抵扣的后果,它会导致企业的成本上升,也会导致企业损失增值税抵扣这个权利。
那么这里需要注意,除了180天的规定以外,我们还需要在当月去申报抵扣,也就是说我们180天之内认证,认证完之后当月还得申报抵扣,这样才能够达到整个抵扣的目的。而且这个180天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节假日没有顺延的概念,因此我们绝对不能规定拿到发票之后在180天之内去进行抵扣,企业得规定,拿到发票之后,30天、60天就得去进行认证,认证完当月就得进行抵扣。否则的话,一旦错过时间导致的损失会非常地巨大。如果企业是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导致的无法抵扣该怎么办呢?比如说发生了一项纠纷,比如说由于一些财务人员、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我工作无法交接,导致我没有按期进行认证和抵扣,这是不是也会导致我的巨大的损失呢?
这里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78号,它规定:如果因为客观原因未在当天进行抵扣的,那么作出说明、提供证据以后,可以在其他的月份进行抵扣。但是财务管理者需要注意这个“客观原因”是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不是企业说是客观原因就是客观原因的,是有一个列表的明确的,必须根据这个列表进行对比对照。比如是不是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是不是有一个商业纠纷,并且逾期抵扣是需要走一个审批的规则,这个审批是非常严格的,要层报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务局报省税务局,省税务局再报国家税务总局,所以实际上申请很麻烦。企业不要轻易地去挑战180天的时限,必须在180天内进行认证,认证完在当月进行申报抵扣。这就是对“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和申报抵扣”的理解。
5.那什么叫“依法、正确、合理地计算抵扣金额”呢?
法规有规定,有些项目即使能取得进项税金,也是不能够进行抵扣的。例如,如果把这个业务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比如用于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比如把进项税、采购的这项物品,用于免增值税的一个项目,比如发放给员工做一些福利,那这些情况都不允许进行抵扣。另外如果企业采购的这个货物发生了非正常的损失,因为管理不善,导致霉烂、变质、虫吃鼠咬了,那也是不允许进行抵扣的,如果在产产品本身发生了一些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的损失,那所耗的这些材料也是一样都去进行进项税的转出。此外国家税务总局有一项非常特殊的规定,比如纳税人自用消费品。所有上述的这样一些货品,对应的运输费用,都是不得抵扣,也就是需要去进项转出的。
不同采购项目进项抵扣的区别
如果企业采购的这个项目,本身适用于一个正常的增值税的应税的一个业务,当然是可以抵扣的。那如果是专门用于一个不可以抵扣的业务,比如说集体福利,比如说营业税业务,那当然是不可抵扣。
那如果这个项目它兼用于增值税业务和不可抵扣的业务,那怎么办呢?
那这个时候有一些特殊项目,国家规定是:直接、全额地进入抵扣,我们再进行划分,这些特殊项目是什么呢?就是固定资产、有形动产租赁和无形资产。也就是说企业如果采购了这样一些项目,兼用于抵扣项目和不可抵扣项目的,不需要看比例,直接全额进行抵扣就可以了。那对于其他的一些项目,就要根据国家的一些公式按比例进行切分:部分进入抵扣,一部分不得进行抵扣。
资料编辑:深圳会计实务培训先行者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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