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区域退税政策之保税区
深圳有福田、沙头角、盐田港三个保税区,深圳会计人员要了解与保税区有关的税收政策,作为深圳会计培训的机构专业从事出口退税培训,我们总结归纳如下:
关于区内企业:
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进货物,保税区内企业将这部分货物出口或加工再出口后,凭该批货物的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运往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及海关签发的备案清单、及其他有关凭证申报办理退税。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购进货物时必须向税务机关申报备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内容,
保税区内生产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进原材料、零部件等加工成产品出口的,可按保税区海关出具的出境备案清单以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抵、退税。
保税区内进料加工企业从境外进口料件,可凭保税区海关签发的“海关保税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等单证。
保税区内出口企业在境内区外办理报关出口业务,对保税区内出口企业在境内区外的出口货物,按照现行有关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办理退税。
关于区外企业
对非保税区运往保税区的货物不予退(免)税,目的地保税区。
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送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可凭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保税区海关须在上述货物全部离境后,方可签发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企业可以最后一批出口货物的备案清单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申报退(免)税。
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开展加工贸易,若进口料件是从保税区内企业购进的,可按现行的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税收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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