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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问答精选
点击次数:2310    发布时间:2012-10-2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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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朱老师对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学员提出的问题回答精选,

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问答精选

作者: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老师

1、外贸企业20127月末报关出口的货物,但报关单是20129月份才取得的,请问我企业在多少天内作退税申报吗?

答:自201111日起,外贸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外贸企业的申报程序和期限: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第十四条规定:本办法第四、五、六、七条中关于退(免)税申报期限的规定,第九条第(二)项第三款的出口货物的免税申报期限的规定,以及第十条第(一)项中关于申请开具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期限的规定,自201111日起开始执行。……”

 

 2、外贸企业购进货物时取得普通发票,但根据商品编码查询此货物的退税率为5%,请问此笔货物出口时是办理退税还是办理免税?

答:外贸企业出口购进时取得普通发票的货物只能办理出口免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第(一)款第1项第(11)小项规定,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包括: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3、外贸企业20129月份进口的货物出口到保税物流园区,请问可以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办理退税吗?

答:外贸企业201271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可以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办理退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第十一条规定:本通知除第一条第(二)项关于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销售给国内和国外航空公司国际航班的航空食品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第六条第(一)项关于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第九条第(二)项关于国家批准的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给免税店的进口免税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有关规定自201111日起执行外,其他规定均自201271日起实施。

 

4、出口服装的外贸企业,20128月份从供应商处购进了面料和扣子,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后取得了加工费的发票,请问可以凭面料扣子加工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退税吗?

答:自201271日起,外贸企业委托加工业务(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应采用作价加工的形式,生产企业开具的受托加工业务的发票应包含原材料成本,外贸企业凭此发票办理退税业务。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第(五)款规定: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开具发票。

第十一条规定:本通知除第一条第(二)项关于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销售给国内和国外航空公司国际航班的航空食品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第六条第(一)项关于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第九条第(二)项关于国家批准的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给免税店的进口免税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有关规定自201111日起执行外,其他规定均自201271日起实施。

 

5、外贸企业进料加工业务是不是不允许作价销售,只能委托加工呢?如果只能委托加工,如何计算退税?

答:自201271日起,外贸企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将进口料件作价销售的应按规定征税。委托加工的计税依据为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含代垫的辅助材料)。外贸进料加工应以委托加工方式,若外贸作价,则应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九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若发生未经海关批准将海关保税进口料件作价销售给其他企业加工的,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第五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增值税应退税额=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第十一条规定:本通知除第一条第(二)项关于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销售给国内和国外航空公司国际航班的航空食品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第六条第(一)项关于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第九条第(二)项关于国家批准的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给免税店的进口免税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有关规定自201111日起执行外,其他规定均自201271日起实施。

 

6外贸企业办理退税需要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销货方在邮寄过程中将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弄丢了,请问我企业需要凭什么单据办理退税?

答: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经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经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

 

7、是不是从201271号开始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附件全部不退税了?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开具发票。(此条款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自201271日起执行)

本文整理: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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