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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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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1-06-01 06:54:00

外贸企业外销转为内销,如何操作?分录?
外贸企业外销转为内销,如何操作?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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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06-01 08:07:00投诉

 出口转内销的相关税收与会计问题
一、出口转内销报税所需资料
  出口企业发生国税发[2006]102号文第一条所述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情况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报送《出口货物不予退(免)增值税应视同内销征税及抵扣进项税额申报表》(以下简称《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并申请进行进项税的调整或抵扣,具体办法和报送资料如下:
  (一)外贸企业
  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做出口转内销申报;对一张进货凭证分批出口、内销的须填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填写《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单票对应情况表》。未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须报送申请抵扣进项税额所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采取《分批申报单》办法申报的货物首次申报时须同时报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分批申报单》。已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须报送申请抵扣进项税额所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
  (二)生产企业
  填写《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单票对应情况表》及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未作单证收齐申报的出口货物应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
  二、出口转内销纳税申报操作
  出口企业发生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情况,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按以下要求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附列资料:1.将视同内销征税货物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3栏“开具普通发票”的“应税货物”部分“17%税率销售额”或“13%税率销售额”中填列。2.将视同内销征税货物销项税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3栏“开具普通发票”的“应税货物”部分“17%税率销项税额”或“13%税率销项税额”中填列。3.生产企业将《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第5栏的“生产企业前期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现申请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予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负数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中填列。4.外贸企业将《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第6栏、第7栏的“外贸企业前期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人成本科目,现申请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予以抵扣的进项税(如前期未作相关账务处理,则本栏填写申请从外销转内销的进项税)的金额、税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金额”、“税额”中分别填列。
  (一)开票的处理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3栏“开具普通发票”栏用蓝字调增视同内销销售额、销项税额,同时在主表第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报的“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并在同期的免抵退税申报时填报《生产企业调整视同内销征税出口货物申报单证情况报告》,冲减免抵退税出口额(对“单证不齐”的冲减“单证不齐”的免抵退税出口额;对“单证齐全”的冲减“单证齐全”的免抵退税出口额)。
  (二)不开票的处理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普通发票”栏用蓝字调增视同内销销售额、销项税额,同时在主表第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报的“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账务上,将其所发生的差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并在免抵退税中冲减相应的免抵退税出口额(原未做单证齐全申报的冲减单证不齐出口额,原已作单证齐全申报的冲减单证齐全出口额)。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10栏“开具普通发票”栏用蓝字调增视同内销销售额、销项税额,同时在主表第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报的“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并在同期的免抵退税申报时填报《生产企业凋整视同内销征税出口货物申报单证情况报告》,冲减免抵退税出口额(对“单证不齐”的冲减“单证不齐”的免抵退税出口额;对“单证齐全”的冲减“单证齐全”的免抵退税出口额)。无法准确划分出口货物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同时填报《进料加工视同内销征税出口货物进项转出申请表》,按表中计算的“转出进项税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7栏。
  三、出口转内销的账务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逾期没有收齐相关单证的,须视同内销征税。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一)本年出口货物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
  冲减出口销售收入,增加内销销售收入时,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科目;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征税税率计提销项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注意事项:1.对于单证不齐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在账务上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同时,应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冲减出口销售收入。2.对于单证不齐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已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的,由于申报系统在计算“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时已包含该货物,所以在账务处理上可以不对该货物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单独冲减“主营业务成本”,而是在月末将汇总计算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一次性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中。
  (二)上年出口货物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
  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征税税率计提销项税额,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冲减进项税额转出,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科目;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退税率冲减免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红字)”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红字)”科目。
  注意事项:1.对于上年出口货物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在账务上不进行收入的调整,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也不进行调整。2.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时,不要将上年单证不齐出口货物应冲减的“进项税额转出”与本年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混在一起,应分别体现。3.在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增值税申报表项目)中的“不得抵扣税额”时,只录入本年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不考虑上年单证不齐出口货物应冲减的“进项税额转出”。
  四、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业务处理
  一是根据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FOB价格乘以出口当日汇率计算出人民币出口销售额并计提销项税额。计提销项税额=EOB价格×出口当日汇率/(1+征收率)×征收率。假如该货物出口FOB价为10000美元,当日汇率为6.8,征收率为17%,那么,应计提销项税额=10000×6.8/(1+17%)×17%=9880.34(元)。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68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880.34
   主营业务收入 58119.66
  二是将该批货物国内采购时所取得的增值税发票的进项税额由原已转入“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中予以抵扣,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三是根据上述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出口转内销应交的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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