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销售收入的所得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政策要点分析:文件重点明确了销售商品收入及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以及几种特殊形式确认收入的条件。此项政策是每个企业确认收入都要遵循的政策依据。
2.资产处置的所得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政策要点分析:《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企业视同销售的多种情况。828号文则进一步细化了视同销售的概念,明确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1)租金收入的确认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租金、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79号文则针对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情况单独规定,可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的收入。
(2)关于债务重组收入确认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了企业重组业务的六种形式,但未明确规定重组业务的发生时间
79号文则明确了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3)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
一是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是严格区分股权转让所得、从被投资企业分回清算所得、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三种处理方法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