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11-04-07 08:44:00投诉
应该冲减营业收入。一、货代企业从事货代业务的营业额为实际取得的收入,即代理佣金收入。营业额的计算公式为: 营业额=营业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1、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指货代企业从事货代劳务向承运人和托运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货代企业代托运人支付的海关关税和增值税等税额不计入营业收入和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2、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是指货代企业在代理货物运输经营过程中,代托运人支付给其他企业和单位的费用金额,具体项目如下: (一) 运费。包括支付给水路、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单位和个人的运费。 (二) 集装箱货运站服务收费。指向集装箱货运站支付的场站包干费及其他场站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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