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转让国债,其取得的利息收入填报2014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不仅涉及“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还有可能涉及“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明确了以下3点内容。1.利息收入确认时间: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转让国债,应在国债转让收入确认时确认利息收
企业购买、转让国债,其取得的利息收入填报2014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不仅涉及“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还有可能涉及“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明确了以下3点内容。
1.利息收入确认时间: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转让国债,应在国债转让收入确认时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2.利息收入的计算: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上述公式中的“国债金额”,按国债发行面值或发行价格确定:“适用年利率”按国债票面年利率或折合年收益率确定;如企业不同时间多次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持有天数”可按平均持有天数计算确定。
3.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转让或到期兑付国债取得的价款,减除其购买国债成本,并扣除其持有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以及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企业转让国债收益(损失)。
国债利息收入的计算
例:某企业多次购买国债,2014年1月1日购1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2014年2月1日购5万张,价格106元/张;2014年3月1日购10万张,价格110元/张。不考虑税费问题。
2014年5月1日转让16万张,转让价格120元/张,手续费率0.1%;2014年6月1日转让剩余国债9万张,转让价格125元/张,手续费率0.1%。该国债票面年利率4%,每张面值100元,到期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该企业将上述国债核算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国债转让成本。
解答:企业的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1.2014年1月1日购买国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2.2014年2月1日购买国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30
贷:银行存款 530
3.2014年3月1日购买国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00
贷:银行存款 1100
4.2014年5月1日出售国债
借:银行存款 1918.08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40
投资收益 278.08
会计核算投资收益=16×120-16×120×0.1%-10×100-5×106-1×110=278.08(万元)
假定企业按先进先出法核算国债利息收入=10×100×(4%÷365)×120+5×100×(4%÷365)×89+1×100×(4%÷365)×61=18.70(万元)
利息收入=2000-1000-300=700(万元)
5.2014年6月1日出售国债:
借:银行存款 1123.88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90
投资收益 133.88
会计核算投资收益=9×125-9×125×0.1%-9×110=133.88(万元)
假定企业按先进先出法核算国债利息收入=9×100×(4%÷365)×92=9.07(万元)
两次转让,会计计算的利息收入=18.7+9.07=27.77(万元)
税务计算:该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同时,该企业在不同时间多次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持有天数”可按平均持有天数计算确定。
由于36号公告没有规定平均持有天数的计算方法,在本案例中,平均持有天数选择按照面值的比重计算。
公历天数:元月31天、2月28天、3月31天、4月30天、5月31天。
1.2014年5月1日转让A国债
2014年1月1日购~5月1日卖,计120天;
2014年2月1日购~5月1日卖,计89天;
2014年3月1日购~5月1日卖,计61天;
平均持有天数=(10×100×120天+5×100×89天+10×100×61天)÷(10×100+5×100+10×100)=90.2(天)
国债利息收入=16×100×(4%÷365天)×90.2天=15.82(万元)
国债转让收益=企业转让或到期兑付国债取得的价款-购买国债成本-国债利息收入-相关税费=16×120-10×100-5×106-1×110-15.82-16×120×0.1%=262.26(万元)。
2.2014年6月1日转让剩余面值A国债
2014年1月1日购~6月1日卖,计151天;2014年2月1日购~6月1日卖,计120天;2014年3月1日购~6月1日卖,计92天。
平均持有天数=(10×100×151天+5×100×120天+10×100×92天)÷(10×100+5×100+10×100)=121.2(天)
国债利息收入=9×100×(4%÷365天)×121.2天=11.95(万元)
国债转让收益=9×125-9×110-11.95-9×125×0.1%=121.93(万元)
3.两次转让,按税法规定确认的国债利息收入15.82+11.95=27.77(万元)。
该企业2014年转让国债按税法规定确认的国债转让收益=262.26+121.93=384.19(万元)。
资料编辑:深圳会计实务培训先行者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相关链接:融资租赁借款利息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http://www.123665.com/ask/article-273.html
向银行申请票据贴现利息的税务处理
http://www.123665.com/ask/article-269.html
- 近5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变化 [12-18]
- 企业所得税_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纳税规定 [12-14]
-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与捐赠相关免税规定 [12-10]
- 一文讲清文化建设事业费 [12-3]
- 详解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三兄弟 [12-2]
-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 [12-1]
-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12-1]
- 通关模式对企业出口税收的影响 [11-28]
-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报抵扣相关问题 [11-23]
- 如何抵扣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 [11-22]
- 案例解析商品流通企业成本核算 [7-9]
- 如何核算房产税? [7-9]
- 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处理 [7-9]
- 业务招待费有哪些? [7-9]
- 业务招待费与其他费用的区别 [7-9]
- 进料加工生产企业如何确定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 [8-9]
-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5-17]
-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零申报如何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企业怎么做出口退税? [10-19]
- 会计交接工作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2-28]
- 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直接减免增值税账务处理与纳税申报 [10-12]
- 材料暂估入库业务账务处理 [8-30]
- 工资、社保、个税的计提与发生时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7-15]
- 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供货商在填《供货企业自查表》需提供的资料 [10-21]
- 会计错帐查找方法:除九法、除二法 [3-22]
- 增值税年末的账务处理 [9-1]
- 出口免税政策及适用范围 [11-3]
- 增值税发票如何作废重开 [2-15]
- 一般纳税人外帐会计纳税申报注意事项 [8-15]
- 销售收入确认的税务原则 [7-8]
- 销售货物发生价外费用、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开票方法 [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