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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存货的会计核算
点击次数:1564    发布时间:2015-4-8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摘要:
自制存货是指制造型企业的产成品、在产品或半成品,其成本核算在会计上有一系列的会计准则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进行规范;而企业所得税法并无单独的针对自制存货成本规定,而是分散于其他相关规定中。根据《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会[2013]17号)规定,自制存货的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制造企业一般

自制存货是指制造型企业的产成品、在产品或半成品,其成本核算在会计上有一系列的会计准则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进行规范;而企业所得税法并无单独的针对自制存货成本规定,而是分散于其他相关规定中。

根据《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会[2013]17号)规定,自制存货的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制造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建造存货的时间在1年及1年以上的,为建造存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也应计入存货的成本。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五险一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根据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应预提计入相关的存货成本。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国家规定的有关环保费用、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企业自制存货领用原辅材料成本核算的办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而领用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包装物则有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分次摊销法。

         资料编辑:深圳会计实务培训先行者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相关链接: 存货发出的四种计价方法及举例

http://www.123665.com/ask/article-118.html

关于生产企业存货报废进项税是否可以转出问题

http://www.123665.com/ask/article-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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