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增值税核算,应该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五个借方子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四个贷方子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并按规定进行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本规定中以下各项除特别注明
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增值税核算,应该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五个借方子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四个贷方子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并按规定进行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本规定中以下各项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的情况:
1.采购物资,应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作相反会计分录。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投资各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材料”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有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3.接受应税劳务,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进口物资,按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进口物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02年起为13%)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买价减去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即87%的部分),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支付的符合规定的运输费用,允许按运费及建设基金的7%计算抵扣进项税,这样93%的运输费用计入购入成本(工业企业)或者营业费用(商业企业)中。
6.小规模纳税人和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的成本,不通过(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7.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等),按实现的营业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利润”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会计分录。
8.有出口物资的企业,其出口退税按以下规定处理: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物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9.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应付福利费”、“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管理费用”、“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本月预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增值税现行规定,部分大中型增值税企业,或者重点税源企业,会执行<?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13.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主要有: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用于本校教学,科研;免税粮食,植物食用油。)
14.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或转出多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结转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
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未交增值税)。如本月为多交增值税的,应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本月上交上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增值税会计分录
1.购进
借:原材料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7
贷:银行存款117
2.销售:
借:应收账款117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0
3.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5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50
4.下月交上月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50
贷:银行存款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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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集锦
一、国内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商品采购、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二、购入货物取得的普通发票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时(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只取得普通发票的,应按发票所列全部价款入账,不得将增值税额分离出来进行抵扣处理。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科目。
三、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由于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对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其支付的增值税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即按固定资产的买价和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运输费,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等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一)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二)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会计处理
(1)受托方作为自购自销处理的,不涉及手续费的问题,企业应在受托方销售货物并交回代销清单时,为受托方开具专用发票,按价税合计栏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金额栏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受托方不作为自购自销处理只收取代销手续费的,企业应在受托方交回代销清单时,为受托方开具专门发票,按价税合计栏的金额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手续费金额,借记销售费用、经营费用等科目,按金额栏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应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三)销售代销货物的会计处理
(1)企业将销售代销货物作为自购自销处理的,不涉及手续费问题,应在销售货物时,为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编制会计分录时,按金额栏的金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价税合计栏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科目。
(2)企业销售代销货物不作为自购自销处理,货物出售后,扣除手续费,余款如数归还委托方,应在销售货物时,为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编制会计分录时,按价税合计栏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金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四)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五)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长期投资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六)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七、货物非正常损失及改变用途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做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八、接受捐赠转入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接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科目。若接受捐赠的货物为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亦不得抵扣,这部分进项税额应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即按投资确认的价值与增值税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九、接受投资转入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下同),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如果对方是以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等)进行投资,进项税额不通过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而是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十、接受应税劳务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十一、包装物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编制会计分录时,按价税合计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包装物单独计价所得价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对逾期未退还包装物而没收的押金,按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在编制会计分录时,按收取的押金(此时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规定的税率,将含增值税的押金收入,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十二、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有出口货物的企业,其出口退税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货物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以退回的税款,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
2、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货物出口销售时,按当期出口货物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科目,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当期出口货物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
十三、进口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其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内购进货物的处理方法相同,只是扣税依据不同。
十四、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上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十五、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为了分别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欠交增值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的情况,避免出现企业在以前月份有欠交增值税,以后月份有未抵扣增值税时,用以前月份欠交增值税抵扣以后月份未抵扣的增值税的现象,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上交增值税,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份终了从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中转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同时,在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经过结转后,月份终了,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仍然通过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当月交纳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税,则通过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不通过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
十六、减免及返还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实行增值税后,国家仍在一定范围内保留了减税、免税,并采取直接减免、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等形式。
对企业减免及返还的增值税,除按照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会计处理时,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对于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十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会计处理
(一)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的会计处理
由于小规模纳税企业实行简易办法计算交纳增值税,其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应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及劳务的成本。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应按支付的全部价款和增值税,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二)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按实现的销售收入(不含税)与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合计,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实现的不含税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发生的销货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缴纳增值税款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的纳税期限上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近5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变化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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