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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支付倍数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收益与利息费用的比率,用以衡量偿付借款利息的能力,也叫利息保障倍数。其计算公式如下:
利息支付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息支付倍数=税息前利润、利息费用)。
公式中的分子“息税前利润”是指利润损益表中未扣除利息费用和所得税前的利润,可以用“利润总额加利息费用”进行预测。公式中的分母“利息费用”是指本期发生的全部应付利息,不仅包括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还应包括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资本化利息。
资本化利息虽然不在利润表中扣除,但仍然是要偿还的。利息保障倍数的重点是衡量企业支付利息的能力,没有足够大的息税前利润,利息的支付就会发生困难。
利息保障倍数是指公司以营业利润支付债息的能力,其计算方式是以公司通常为一年期间的税前、息前净利,除以同期的利息费用而得,故也称为利息赚得倍数。
这一倍数越低便代表公司的债务压力越大,如果倍数低于1倍,便意味这家公司赚取的利润根本不足以支付利息的要求,而比较理想的倍数则是 1.5 倍以上。
利息保障倍数不仅反映了企业获利能力的大小,而且反映了获利能力对偿还到期债务的保证程度,它既是企业举债经营的前提依据,也是衡量企业长期偿债能力大小的重要标志。要维持正常偿债能力,利息保障倍数至少应大于1,且比值越高,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越强。如果利息保障倍数过低,企业将面临亏损、偿债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下降的风险。
为了考察企业偿付利息能力的稳定性,一般应计算5年或5年以上的利息保障倍数。保守起见,应选择5年中最低的利息保障倍数值作为基本的利息偿付能力指标。
关于该指标的计算,须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损益表对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进行分析,作为利息支付保障的“分子”,只应包括经常收益。
2、特别项目(如:火灾损失等)、停止经营、会计方针变更的累计影响。
4、未收到现金红利的权益收益,可考虑予以扣除。
5、当存在股权少于100%但需要合并的子公司时,少数股权收益不应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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