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金融商品
    金融商品也可以称为金融工具,是指在信用活动中产生的能够证明资产交易、期限、价格的"书面文件",它对于债权债务双方所应承担的义务与享有的权利均有法律约束意义。它的分类如下::①按期限长短划分、有货币市场金融工具和资本市场金融工具,前者期限短,一般为1年以下,如商业票据、短期公债、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回购协议等:后者期限长,一般为1年以上,如股票、企业债券、国库券等。②按发行机构划分,有直接融资工具和间接融资工具。前看如政府、企业发行或签署的国库券、企业债券、商业票据、公司股票等;后者如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或签发的金融债券、银行票据、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人寿保险单和支票等。③按投资人是否掌握所投资产品的所有权划分,可分为债权凭证与股权凭证。④按金融工具的职能划分,有股票、债券等投资筹资工具和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等保值投机工具等。

编辑词条  浏览次数:1次  编辑次数:1次  推荐次数:103次  历史版本  打印
标签:金融商品
贡献者:tdkj82
参考资料:无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103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实务操作、涉税问题)
建议您在选择下面方式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我要搜索相关问题:   
查看更多相关词条...
    暂无
正在载入评论, 请稍候...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免费在线咨询问题

  • zab
    积分:17494
    回答:1082次

  • younger
    积分:370
    回答: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