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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Financial assets held for trading)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基金投资。如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会计学2007年新增加的会计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其主要有如下三大特点:    
    1、企业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即确定其持有目的是为了短期获利。一般此处的短期也应该是不超过一年(包括一年);
    2、该资产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
    3、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不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⑴ 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或赎回。
    ⑵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⑶ 属于金融衍生工具。但被企业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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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交易性金融资产
贡献者:tdkj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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