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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兑付证券

代理兑付证券(Vicariously Cashed Securities),是指金融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对客户发行的证券到期以后,按合同规定进行兑付,客户按一定的比例支付金融机构手续费。

在会计实务中常用来核算企业(证券、银行)接受委托代理兑付到期的证券。如

(一)企业收到客户交来的证券时,应按兑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向委托单位交回已兑付证券时,借记“代理兑付证券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委托单位尚未拨付兑付资金而由企业垫付的,在收到客户交来的证券时,应按兑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向委托单位交回已兑付的证券并收回垫付的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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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代理兑付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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