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打包放款
        打包放款是指出口地银行为支持出口商按期履行合同、出运交货,向收到合格信用证的出口商提供的用于采购、生产和装运信用证项下货物的专项贷款。打包放款是一种装船前短期融资,使出口商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办理采购、备料、加工,顺利开展贸易。 可解除在备货前资金不足的烦恼,小本钱做大生意。
实际操作中可参照以下原则进行:
1.打包放款的申请人应为该信用证的受益人;
2.融资需求既可以打包放款解决又可以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满足时,应优先发放打包放款;
3.打包放款只能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采购、生产或流转的资金需要;
4.如信用证规定允许分批装运,除非申请人需一次性采购,分批使用,分批生产,分批出运,否则,应根据申请人分批出运的计划,分批放款,以便监控贷款的使用及还款。

编辑词条  浏览次数:1次  编辑次数:1次  推荐次数:95次  历史版本  打印
标签:打包放款
贡献者:tdkj82
参考资料:无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95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实务操作、涉税问题)
建议您在选择下面方式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我要搜索相关问题:   
查看更多相关词条...
    暂无
正在载入评论, 请稍候...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免费在线咨询问题

  • zab
    积分:17494
    回答:1082次

  • younger
    积分:370
    回答: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