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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收汇核销单是指由外汇局制发、出口单位凭以向海关出口报关、向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向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的有统一编号及使用期限的凭证。现目前已经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
第三条规定:调整出口报关流程,改革之日起,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
第四条规定:简化出口退税凭证,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以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税务局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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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出口收汇核销单
贡献者:asd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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