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成果核算的主要内容
1.财务成果的计算
财务成果是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全部经营活动在财务是取得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部分。
(1)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加收益、减损失)+投资收益(如果是损失减去)
其中: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2)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3)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2.利润分配的顺序
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投资者的决议,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一般而言,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净利润10%提取一般盈余公积金。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还可以根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从净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按协议或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分配。
需注意的是: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主要是用来弥补公司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金。
(二)应设置的主要账户
1.营业外收入
2.营业外支出
3.投资收益
4.本年利润
5、所得税费用
6、利润分配
明细账有:未分配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应付现金股利、盈余公积补亏等,期末只有未分配利润有余额,其他明细账没有余额。
7、盈余公积
8、应付股利
(三)账务处理
1、营业外收支的核算
(1)营业外收入核算
借:有关账户
贷:营业外收入
(2)营业外支出核算
借:营业外支出
贷:有关账户
2、利润总额形成核算
利润及净利润的形成核算就是将损益类账户中的收入性质账户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将损益类账户中费用性质账户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从而确定利润总额及净利润。
(1)结转收入类损益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2)结转费用类损益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销售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3、净利润形成核算
(1)计算应交所得税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并作为一项费用在利润总额中扣除。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即为净利润(税后利润)。
所得税是根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题上交的一种税金。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调整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具体调整内容在后续相关课程中介绍,本课程不作进一步说明。
企业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根据纳税申报表的计算结果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结转所得税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4、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核算主要是通过“利润分配”账户,计提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同时还要将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由“本年利润”账户转入“利润分配”账户。
(1)结转净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注意:如果是净亏损,做相反分录。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10%)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5)结转利润分配明细账
借: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应付现金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