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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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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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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6-08-27 08:52:00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后采取折扣、折让方式收取货款如何征税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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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8-27 09:51:00投诉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一、纳税人采取折扣、折让方式的,如果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的,纳税人可以按价款减除折扣额后的金额作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没有在同 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纳税人不得按价款减除折扣额后的金额作为销售额,应按价款 全额作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如: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价款为100元、折扣额为10元,如果将价款和折扣额在 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90元为销售额;如果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100 元为销售额。 二、纳税人采取折扣、折让方式的,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价 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征收增 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 折扣额不得从价款中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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