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按三年摊销。
二、如何从增值税角度考虑:
全面实增值税,取消了营业税,和老板讨论,将来公司的营业规模是否会超过一般纳税人收入标准、客户是否多数为一般纳税人,客户是否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确定要成为一般纳税人,要尽早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筹备期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如何从实收资本角度考虑:
开始,老板出钱来买筹备公司,没有作为投资款先入账,然后再使用,而是直接去购置设备和支付开办费,公司挂其他应付款,但是到需要增加实收资本时,发现没钱做投资款,增加实收资本,如果想把原来支付的款项作为实收资本,比较麻烦,可以债转股,但是要先做资产评估,然后做验资报告。政府很多部门,需要验资报告。建议提醒老板,投资款先入账,然后再使用,最好验资报告。做验资报告可以联系深圳天地会计师事务所,【朱老师QQ】345128536,手机13923746996
四、不同支出要分别入账: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开办费,开办期间的利息收入等分别入账。
如何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会计处理?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摘自《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或“管理费用——开办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的,于开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转入“管理费用——开办费”。
开办费能否在开始生产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摘自《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筹建期间取得收入如何税务处理?
筹建期间取得收入需要确认收入并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得直接冲减开办费。包括税法中“其他收入”和“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摘自企业所得税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
企业在筹建期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上述收入不得冲减费用,应在进入生产经营期后,一次性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筹备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处理?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
学易教育深圳会计指导中心,专业从事会计实务、纳税实务、出口退税培训,报名联系
QQ1125376054汪先生
QQ3418201153赵小姐
QQ1139317351赵先生
深圳精理税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专业代理工商登记、记账报税,
联系人:汪小姐
手机:13798325967
微信:13798325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