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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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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5-01-23 09:49:00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从何时开始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从何时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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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kj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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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1-23 10:05:00投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六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及以后年度申报纳税适用本公告,以前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本公告实施后,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以后季(月)度应预缴的税款中抵减。”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培训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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