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14-11-22 09:38:00投诉
近年来,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走出去”战略,在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总体目标下,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和服务,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2009年,发布实施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09]30号),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方式从核准管理调整为登记管理,取消了企业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与资金购付汇核准手续,大大简化了业务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限。比如,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2012年,发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进一步简化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管理流程,放松了相关管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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