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14-11-21 09:38:00投诉
可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2、债务人为境内银行的,应通过外汇局相关系统逐笔报送其借用外债信息。
3、债务人为除财政部门、银行以外的其他境内债务人(以下简称“非银行债务人”),应当在外债合同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手续。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书;外债合同正本及合同主要条款复印件,合同为外文的应另附合同主要条款的中文译本;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和外方股东资本金到位证明材料等文件,中资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外债主管部门批准其对外借款的文件;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
主要法规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9号)
查看更多相关提问...
热点问题
- 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
- 核销单已经交单,但外管局查询不到
- 二级页面的“出口收汇”子系统处于
- 出口外汇核销单丢失如何处理,挂失
- 外币报关能否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
- 境外个人按照什么办理服务贸易、收
- 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代理报关备案登
- 企业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
- 境外个人按照什么办理服务贸易、收
- 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办理对外支付税务
- 什么情形下需要到所在地国税机关进
- 备案人通过什么方法获取《备案表》
- 什么情形下不需要到所在地国税机关
- 外汇
- 外管局应用平台里资金流动情况的数
- 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具体
- 海关缴款书的稽核结果为重号时应如
- 境外投资外汇业务流程?
- 如果需要调回已经汇出的前期费用,
- 境内投资者汇出前期费用有无数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