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14-11-18 09:18:00投诉
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但不限于购汇或结汇资金用途的说明)。
2.监管部门同意其变更外汇营运资金的批复文件(若有)。
3.金融许可证。
4.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6.前述材料内容不一致或不能说明交易真实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主要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信托投资公司购汇补充外汇资本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1]159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放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63号)
查看更多相关提问...
热点问题
- 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
- 核销单已经交单,但外管局查询不到
- 二级页面的“出口收汇”子系统处于
- 出口外汇核销单丢失如何处理,挂失
- 外币报关能否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
- 境外个人按照什么办理服务贸易、收
- 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代理报关备案登
- 企业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
- 境外个人按照什么办理服务贸易、收
- 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办理对外支付税务
- 什么情形下需要到所在地国税机关进
- 备案人通过什么方法获取《备案表》
- 什么情形下不需要到所在地国税机关
- 外汇
- 外管局应用平台里资金流动情况的数
- 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具体
- 海关缴款书的稽核结果为重号时应如
- 境外投资外汇业务流程?
- 如果需要调回已经汇出的前期费用,
- 境内投资者汇出前期费用有无数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