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时间:2013-03-24 21:57:00
差额税怎么分录
请教老师营改增后怎么分录,纠结了很久了,急!
老师,我们公司是做航空货运代理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前是交营业税差额税(收入是含税),现营改增后虽然还是交差额税,但是收入却成了不含税的,在分录里面不知道怎么体现,比如:
本月含税收入是:280180.80,成本是:170888.98,既要体现不含税收入,又要体现差额税,怎么分录?
我的分录是
收入
借:银行存款 280180.8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272020.1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8160.61
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70888.98
贷:银行存款 170888.98
上面收入分录里的增值税8160.61是全额的,但是交的税是差额税,只要交280180.8-170888.98=109291.82÷1.03×0.03=3183.26,不知道这个差额税在分录里怎么体现呢。
另外,提税金是不是直接做: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82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222.83
其它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95.5
其它应交款-地方教育附加 63.67
借:管理费用-堤围费 10.93
贷:其它应交款-堤围费 10.93
堤围费是按差额收入含税收入提吗?还是按税后收入提?
回复时间:2013-03-25 01:06:00投诉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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