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税务问题解答
一、非“一照一码”纳税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分开),名称、注册类型、地址或法人变更,怎么办理变更登记?
答: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提供资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二、“一照一码”纳税人(指已经领取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名称、注册类型、地址或法人变更,怎么办理变更登记?
答:“一照一码”纳税人,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发生变更的,应按照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办理。
三、非“一照一码”纳税人,经营范围变更,应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答: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提供资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四、“一照一码”纳税人,经营范围变更,应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答: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提供资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
五、非“一照一码”纳税人的名称、注册类型、法人或经营范围变更是否可以在国、地税任意一个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变更登记?
答:可以。
六、非“一照一码”纳税人地址变更,是否可以在国、地税任意一个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变更登记?
答:如果是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跨区迁移(指跨征收管理分局),则需在原主管国税局办理迁出手续。其他情形可以就近选择一个税务局办理变更登记。
七、在市监局网站上办理企业相关事项的变更时,系统提示税务登记信息与营业执照信息不一致,如何处理?
答:请先前往国、地税任意一个办税服务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确保工商和税务的信息一致,再到此网站申请“一照一码”变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