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在系统中查询到的业务指标,纳入指标计算的数据范围是:核查月倒推12个月的贸易外汇收支、货物进出口和企业报告数据。
(2)总量核查指标
总量差额指标 [-50万,50万]
计算公式:总量差额=(∑调整后进口额+∑调整后收汇额)-( ∑调整后付汇额+∑调整后出口额)
总量差额率指标 [-30%,30%]
计算公式:总量差额率=总量差额/(∑调整后的进口额+∑调整后的收入额+∑调整后的出口额+∑调整后的支出额) ×100%
资金货物比指标 [50%,150%]
计算公式:资金货物比=(∑调整后的收入额+∑调整后的支出额)/(∑调整的出口额+∑调整后的进口额) ×100%
计算公式:资金货物比=(∑调整后的收入额+∑调整后的支出额)/(∑调整的出口额+∑调整后的进口额) ×100%
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指标 [0,25%]
计算公式: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预收货款余额+预付货款余额+延期收款余额+延期付款余额) /(∑进口额+∑收汇额+∑出口额+∑付汇额) ×100%
(3)在实际业务中,货物流与资金流在时间和金额上完全匹配的仅占很少比例,因此企业对于义务性报告业务,必须报告;对于主动性报告业务,企业根据其对本企业进出口与收付汇匹配情况的影响程度自行决定是否报告,千万不能是只要发生就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