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收入实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两税规定相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己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商品销售收入金额,己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显失公允的除外。在某种情况下,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如分期收款销售货物,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例】甲、乙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企业,2014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780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800万元(市场价格),所得税率25%(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计量单位:万元)。
研究账如何做?税如何报?
账如何做?
(1)企业发出商品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确认销售收入
借:长期应收款 117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1000*0.17)
未实现融资收益 200
同时应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780
贷:库存商品 780
(2)每年2014月31日开发票收款(合同约定的收款日)
借:银行存款 234
贷:长期应收款 234
同时确认利息收入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63.44
贷:财务费用 63.44
以后年份依此类推
关于未实现融资收益计算表
期数 |
期初本金 |
内含报酬率 |
每期应分摊 |
期末本金 |
0 |
-800 |
7.93% |
|
800 |
1 |
200 |
|
63.45 |
663.45 |
2 |
200 |
|
52.62 |
516.06 |
3 |
200 |
|
40.93 |
356.99 |
4 |
200 |
|
28.31 |
185.30 |
5 |
200 |
|
14.70 |
0.00 |
合计 |
|
|
200.00 |
|
增值税申报处理:每年收款时开具234万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纳税。增值税法规定收入实现: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注:管你收不收到钱,都得做销售,此时账与申报表是不一致的,注意做备查表,以备检查。
所得税申报处理:
会计收入 |
税法认可收入 |
每年差异 |
处理 | ||
主营业务收入 |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
小计 |
|
|
|
800 |
63.45 |
863.45 |
200 |
-663.45 |
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
|
52.62 |
52.62 |
200 |
147.38 |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
40.93 |
40.93 |
200 |
159.07 |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
28.31 |
28.31 |
200 |
171.69 |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
14.70 |
14.70 |
200 |
185.30 |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800.00 |
200.00 |
1,000.00 |
100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