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深圳会计1(506031226)
136人 | 2005-10-17 创建
深圳会计2(506031226)
102人 | 2005-11-11 创建
深圳会计3(506031226)
102人 | 2005-11-11 创建
深圳会计4(506031226)
102人 | 2005-11-11 创建
深圳会计5(506031226)
102人 | 2005-11-11 创建
出口退税企业必须在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完毕
出口退税企业必须在申报期截止之日内需收汇完毕,虽然退税申报时不需提供收汇资料,但必须在出口之日起次年4月30之前收汇,除9种视同出口收汇情形外,不能收汇按免税处理,如果没有申报免税按征税处理。不能收汇的处理方式,出口企业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退(免)税申报数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出口企业当期免抵退税额(外贸企业为退税额)不足冲减的,应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