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财税法规

会计课程

联系我们 会计QQ群
深圳会计1(506031226)
136人 | 2005-10-17 创建
深圳会计2(506031226)
102人 | 2005-11-11 创建
深圳会计3(506031226)
102人 | 2005-11-11 创建
深圳会计4(506031226)
102人 | 2005-11-11 创建
深圳会计5(506031226)
102人 | 2005-11-11 创建

关于加快办理出口逾期未核销业务的通知

各出口企业: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281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现就出口逾期未核销的核销单办理核销及出口退税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对于201281日前报关出口的货物,出口日期距81日超过210天,或远期收汇备案的预计收汇日期在71日之前(含)的,企业应不迟于731日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如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核销手续,在81日之后(含)向税务部门申报出口退税时,对逾期未核销的核销单,税务部门按照改革前的出口退税规定办理。

201281日起,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外汇局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为不影响企业正常退税,请存在逾期未核销业务的企业务必于731日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一二年七月十日

深圳会计培训,会计培训深圳,深圳会计,会计培训,深圳会计实操培训,深圳会计实务培训,深圳纳税实务培训,深圳会计做账培训,深圳EXCEL培训,深圳手工做账培训,深圳电脑做账培训,深圳出纳培训,出口退税培训,深圳外贸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

版权所有© 2004-2010 QQ:1291310315: 粤ICP备09133461号 统计

.

客服
QQ招生一线
QQ招生二线
QQ招生三线
QQ学员服务
QQ代办企业证件
QQ代理出口退税
QQ审计验资合作
 0755-83646677
 13923746996
 13798325967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