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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 本时,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 动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存货的性质、实物流 转方式和管理的要求,选择适当的存货计价方法,合理 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存货计价 方法。 存货计价方法一旦选定,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并在 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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