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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估储备
   重估储备是指商业银行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时,固定资产公允价值账面价值之间的正差额部分·若中国银监会认为重估作价是审慎的,这类重估储备可以列入附属资本,但计入附属资本的部分不超过重估储备的70%。
    重估储备是由于一些国家按照本国的监管会计条例允许对某些资产重估,以便反映它们的市值,或其相对于历史成本更接近市值。这类资本一般包括对计入资产负债表上的银行自身房产的正式重估和来自于隐蔽价值的资本的名义增值。
    在一些国家,允许银行和其他商业公司不时地重估它们的固定资产(一般是它们自己的商业楼宇,以和变化的市值保持一致)。其中一些国家,重估的数额以决于法律规定。这种类型的重估,作为一种重估储备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
    隐藏的价值或潜在的重估储备可能是以历史的成本价格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的长期持有的股票证券。
    这两种类型的重估储备都可包括在第二级资本内,但条件是必须慎重估价资产,并充分反映价格波动和被迫抛售的可能性。在潜在的重估储备中,对历史成本的帐面价值与市值的差额要打55%的折扣,以反映这种形式的虚拟资本潜在的变化(风险)和象征性税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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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重估储备
贡献者:tdkj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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