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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是指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判断资产是否减值,应依据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损的某些迹象,如果存在任何一种迹象,企业应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正式估计。
    资产计提的八项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资产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其分别是:
1.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2.对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3.对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等长期投资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4.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5.对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对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8.委托贷款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除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交易性金融资产、预付账款、长期待摊费用等外的资产均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我国目前的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规定不仅说明了谨慎性原则的重要性,也是为了避免资产的虚增导致企业利润的虚增,同时保证企业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可比性。需要注意的是,运用谨慎性原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设置秘密准备,否则就属于滥用谨慎性原则,将视为重大会计差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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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减值准备
贡献者:tdkj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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