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培训|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 会计百科 > 间接控股
间接控股是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是通过其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或孙公司持有或合计持有该公司50%以上股份的方式,获得对该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方针控制权的股东。另外,尽管没有达到50%以上股份,但在股权分散、且明显领先第二大股东的时候,也是控股股东。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父子孙结构(father-son-grandson),即母公司直接拥有子公司甲80%的股份,子公司甲又直接拥有它的子公司乙70%的股份,则母公司间接拥有子司乙56%的股权(80%×70%),子公司乙的少数股权为44%,所以,母公司不仅要将子公司甲,而且还应将子公司乙纳入合并范围。在这一结构下,是否应将间接持股的孙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并不取决于控股方式和实际持有的股份比例,而是取决于母公司能否对间接持股的企业进行控制。因此,即使上例改为子公司甲只拥有其子公司乙60%的股份,则母公司在子公司乙中间接拥有48%(80%×60%)的股份,子公司乙的少数股权则占52%,此时仍需将子公司乙纳入合并范围。因为,母公司控制了甲,而甲又控制了乙,母公司间接控制了乙。可采用自下而上,层层递进的方式,编制出合并会计报表。
2、联属结构(connecting affiliates)。母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乙)的股份虽未达到半数以上,但通过其子公司(甲)持有乙公司的股份,累计已达到半数以上的股份,由此而形成的企业集团结构。图二中,母公司直接拥有子公司乙20%的股权,又间接拥有子公司甲32%(80%×40%)的股份,母公司共拥有子公司乙52%的股份,其余48%中有40%被少数股东拥有,8%(20%×40%)间接地被子公司甲的少数股东所拥有。母公司与子公司甲的合并报表编制与直接控股基本相同,子公司乙的股东权益及股利分派应与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甲的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等项目一并抵消。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95 |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实务操作、涉税问题) 建议您在选择下面方式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
查看更多相关词条...
-
暂无
正在载入评论, 请稍候...
热点问题
- 自然人出租不动产月租金不超过15万
- 我们是一家生产企业,准备于2021年
- 我公司现有一批使用过的生产设备,
- 如何时将申报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纳税人丢失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
-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
- 企业取得标有两个单位名称的海关进
- 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 出口退税企业发票用途沟选错误怎么
- 出口退税申报时间有什么要求?
- 累计申报应退(免)税额的限额标准是
- 自4月1日起,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应税
- 海关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如何计算
- 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所有
- 个人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在计算
- 海关缴款书的稽核结果为重号,纳税
- 好何理解其他综合收益在利润表列报
- 哪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增
- 非现金资产投资时,什么情况应用评
- 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