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红条款信用证
    红条款信用证因在信用证中其预支条款用红色注明以引起注意而得名。指开证行授权代付行(通知行)向受益人预付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受益人交单在后,与远期信用证相反。预支信用证凭出口人的光票付款,也有要求受益人附一份负责补交信用证规定单据的说明书,当货运单据交到后,付款行在付给剩余货款时,将扣除预支货款的利息。
    红条款信用证是一种具有特殊条款的信用证,信用证的进口方允许银行在客户出口交单前向其预先支付款项,从而使客户获得融资。 红条款信用证是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可以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上加列上述条款,通常用红字打成,故此种信用证称“红条款信用证”。
    红条款信用证特点:通过红条款信用证,可以将国外开证方(进口方)对出口方的融资传递过来。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对预支部分款项的条款亦未用红色字体,亦可通用。红色条款内容须表明允许出口商预支部分金额,然后在指定日期补交单据后,银行扣除预支款的本息,付清余额。进口商同意采用红色条款信用证,一旦出现风险,其预支款应由进口商承担责任,故采用红色条款信用证时应慎重从事。

编辑词条  浏览次数:1次  编辑次数:1次  推荐次数:93次  历史版本  打印
标签:红条款信用证
贡献者:asd123
参考资料:无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93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实务操作、涉税问题)
建议您在选择下面方式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我要搜索相关问题:   
查看更多相关词条...
    暂无
正在载入评论, 请稍候...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免费在线咨询问题

  • zab
    积分:17494
    回答:1082次

  • younger
    积分:370
    回答: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