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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效应即外部性又称为溢出效应、外部影响或外差效应,指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动和决策使另一个人或一群人受损或受益的情况。经济外部性是经济主体(包括厂商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即社会成员(包括组织和个人)从事经济活动时其成本与后果不完全由该行为人承担。分为正外部性 (positive externality) 和负外部性 (negative externality)。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负外部性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外部性的概念是由马歇尔和庇古在20世纪初提出的,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生产者或消费者)在自己的活动中对旁观者的福利产生了一种有利影响或不利影响,这种有利影响带来的利益(或者说收益)或不利影响带来的损失(或者说成本),都不是生产者或消费者本人所获得或承担的,是一种经济力量对另一种经济力量“非市场性”的附带影响。
外部性的存在造成社会脱离最有效的生产状态,使市场经济体制不能很好的实现其优化资源配置的基本功能。
无论在自然科学还是在社会科学中,分类都是促使问题研究引向深入的基础。根据外部性表现形式的不同,外部性可以从下列七个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1、从影响效果的角度分:外部经济与外部不经济
2、从产生领域的角度分:生产的外部性与消费的外部性
3、从产生的时空角度分:代内外部性与代际外部性
4、从产生前提条件角度分:竞争条件下的外部性与垄断条件下的外部性
5、从稳定性的角度分:稳定的外部性与不稳定的外部性。关于外部性理论的文献绝大多数发表的是稳定的外部性。所谓稳定的外部性是指可以掌握的外部性,人们可以通过各种协调方式,使这种外部性内部化。
6、从方向性的角度分:单向的外部性与交互的外部性
7、从根源角度分:制度外部性与科技外部性,新制度经济学丰富和发展了外部性理论,并把外部性、产权以及制度变迁联系起来,从而把外部性引入制度分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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