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16-09-18 09:33:00投诉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 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例题】国内某风险投资创业企业,2012年6月该公司,采用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某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800万元;采用债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某末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1000万元。 2014年该公司取得收入2000 万元,成本费用1200万元。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企业2014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多少万元。
计算过程:
2012年采用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某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800万元,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其投资额的70%,可以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持有股权满2年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采用债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某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享受税收优惠。
应纳税所得额=(2000—1200)-800 X70%=240万元
应纳税额=240X25%=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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