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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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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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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6-09-13 09:10:00

因家庭财产分割取得了房屋产权,请问是否需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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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09-13 09:50:00投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因此,若您是因上述家庭财产分割取得的房屋产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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