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有?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 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 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 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 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