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16-11-12 09:01:00投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2号)规定: 一、试点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四)项免征增值税。
二、试点纳税人提供上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其他代理人支付的全部代理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三、试点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间接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学易教育深圳会计指导中心,专业从事会计实务、纳税实务、出口退税培训,报名联系
QQ1125376054汪先生
QQ3418201153赵小姐
QQ1139317351赵先生
深圳精理税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专业代理工商登记、记账报税,
联系人:汪小姐
手机:13798325967
微信:13798325967
查看更多相关提问...
热点问题
- 自4月1日起,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应税
- 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所有
- 哪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增
- 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款分配比例的
- 纳税人申请放弃免税权应注意哪些政
- 企业从事研究开发活动,哪些费用可
- 。如何填写申报表才可体现季度销售
-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享受税收优惠
- 间接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否
- 小微企业月销售额在2万以下的,能否
- 拍卖行拍卖纳税人应办理什么手续享
- 内的纳税人发生哪些跨境应税行为可
- 金融机构开展同业活动取得的利息收
-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是否
- 首次办理纳税申报与“启用税种”的
- 纳税人申请放弃免税权应注意哪些政
- 企业从事研究开发活动,哪些费用可
- 如何填写小微企业申报表才可体现季
-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享受税收优惠
- 财税〔2014〕71号文件出台后,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