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16-11-10 10:52:00投诉
1.符合法定设立条件;
2.申请迁移时未正在接受财政部门检查,或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调查;
3.迁移同时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与已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同或者相似的名称,也不得使用违反公共利益、有误导性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名称。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二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学易教育深圳会计指导中心,专业从事会计实务、纳税实务、出口退税培训,报名联系
QQ1125376054汪先生
QQ3418201153赵小姐
QQ1139317351赵先生
深圳精理税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专业代理工商登记、记账报税,
联系人:汪小姐
手机:13798325967
微信:13798325967
查看更多相关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