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资料:
(1)《清税申报表》。
(2)
单位纳税人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3)
非居民企业应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
学易教育深圳会计指导中心,专业从事会计实务、纳税实务、出口退税培训,报名联系
QQ1125376054汪先生
QQ3418201153赵小姐
QQ1139317351赵先生
深圳精理税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专业代理工商登记、记账报税,
联系人:汪小姐
手机:13798325967
微信:13798325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