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款负担方式为:工资、薪金所得—中国公民—本人负担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35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征应纳税款,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
(二)您的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为:
1.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3500元;
2.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此外,按照有关规定,在计算您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还可以扣除按规定比例扣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费用)、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例] 某经理为中国公民,2012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7000元。该经理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为:
(1)每月应纳税额=(7000-3500)×10%-105=245(元)
(2)全年应纳税额=245×12=2940(元)
二、如税款负担方式为:工资薪金所得—中国公民—单位(他人)负担。
如果雇主为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先将雇员取得的所得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一)雇主全额为其雇员负担税款的
换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注: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例] 境内某公司代其雇员(中国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2016年10月支付给邓某的工资为5400元人民币。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由于邓某的工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应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400-3500-105)/(1-10%)=1994.44(元)
应纳税额=1994.44×10%-105=94.44(元)
(二)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
换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三)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者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的
换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三、如税款负担方式为:工资薪金所得—港澳台同胞、外籍个人—本人负担
计算公式:
应纳所得税额=(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合并计算纳税。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征应纳税款,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
(二)您的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为:
1、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4800元(3500元法定费用,1300元附加减除费用);
2、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此外,按照有关规定,在计算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还可以扣除:1、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2、因到中国任职或离职,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搬迁费收入;3、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4、受雇地与家庭所在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每年不超过2次的探亲费用;5、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
[例] 某经理属来华的外籍公民,2012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8000元。该经理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为:
[(8000-4800)×10%-105] ×12=2580(元)
四、如税款负担方式为:工资薪金所得-港澳台同胞、外籍个人—单位(他人)负担。
如果雇主为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先将雇员取得的所得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一)雇主全额为其雇员负担税款的
换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注: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二)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
换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三)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者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的
换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例] 某外商投资企业雇员(外国居民)2012年11月工资收入12000元,雇主负担其工资所得30%部分的税款。该纳税人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为:
应纳税所得额=(12000-4800-555×30%)/(1-20%×30%)=7482.45(元)
应纳税额=7482.45×20%-555=941.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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