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16-10-28 10:00:00投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
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的规定,固定资产采取一次性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季度预缴时不履行备案手续,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填写相应栏目即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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