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16-10-15 13:04:00投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327号)第三条规定:
三、《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第六项受控外国企业利润分配项下有关栏目填表说明如下:
(一)可分配利润总额栏按照受控外国企业当年度独立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与当年实际分配数额之和填报。
(二)以前年度已视同分配额栏按照以前年度已视同分配金额扣除该视同分配金额的实际分配额后的余额填报。计算结果为负数的,填报零。
(三)本年度分配额超出以前年度已视同分配额的数额栏按照本年度分配额与以前年度已视同分配额之差填报。计算结果为负数的,填报零。
(四)各可抵免外国税额栏按照前面一栏相应利润额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及有关文件规定计算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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