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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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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5-07-15 09:37:00

无偿捐赠给受灾地区,是否可以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无偿捐赠给受灾地区,是否可以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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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kj82
积分:36560
泰斗 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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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7-15 09:46:00投诉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三)税收政策
       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1.对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无偿捐赠给受灾地区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培训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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