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捐助货物给汶川地震灾区的,税收方面有何优惠措施? 社会各界捐助货物给汶川地震灾区的,税收方面有何优惠措施?
“对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无偿捐赠给受灾地区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