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依据吗?从什么时间起开始征收? 国家税务局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依据吗?从什么时间起开始征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1号)第一条规定:“为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基金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第十八条规定:“本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