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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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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5-06-05 10:50:00

哪些企业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哪些企业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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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kj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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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斗 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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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6-05 11:10:00投诉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第二条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培训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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