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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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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5-06-04 11:04:00

二级分支机构应如何处理查补所得税款?能否弥补汇总纳税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二级分支机构应如何处理查补所得税款?能否弥补汇总纳税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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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kj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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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斗 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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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6-04 11:11:00投诉

    计算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减除允许弥补的汇总纳税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对于需由总机构统一计算的税前扣除项目,不得由分支机构自行计算调整。
  二级分支机构应将查补所得税款的50%分摊给总机构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50%分摊给该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缴库。具体的税款缴库程序按照财预〔2012〕40号文件第五条等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第二十八条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培训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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