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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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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5-05-28 09:38:00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预缴申报时,应报送什么材料?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预缴申报时,应报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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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tdkj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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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斗 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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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5-28 10:02:00投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第九条 汇总纳税企业预缴申报时,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企业当期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和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原则上只需要报送一次。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培训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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