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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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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5-05-06 09:33:00

购买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的生产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购买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的生产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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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kj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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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5-06 09:45:00投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七条第一项规定:“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由购买水电气的特殊区域内的生产企业申报退税。企业应在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退税。申报退税时,应填报《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见附件18),提供正式电子申报数据及下列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支付水、电、气费用的银行结算凭证(加盖银行印章的复印件)。”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培训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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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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